| 適合年齡:0~10歲 | 初期投資:不限 |
| 春夏產品價格:暫無 | 經營類型:加盟 |
| 秋冬產品價格:暫無 | 合作政策:管理培訓 |
1)、形象店A類店必須為經銷商直營店,B類店、C類店為經銷商直營店或加盟店(聯(lián)營店需另外申請)。
2)、關于貨架使用
2017年終端市場采用童天第三代終端形象貨架;
3)、開店申請,店鋪核銷,圖紙接收等均按公司要求操作:
A、填寫回傳《童天專賣店開店申請表》報公司審批
B、店鋪核銷必須回傳至少6張照片:1張店鋪正面全觀相片、1張店鋪內部左右側相片、1張店鋪內部右側相片、1張店鋪內部主形象相片、1張店鋪左側5個店鋪(含童天店鋪在內)相片、1張店鋪右側5個店鋪(含童天店鋪在內)相片
4)、關于經銷商政策實施
在公司市場政策出臺后、經銷商必須在總公司市場政策的基礎上加大市場開發(fā)投入(不得低于總公司規(guī)定政策),以此擬定經銷商市場政策報送公司審批后總公司方給予執(zhí)行政策扶持;經銷商政策制定必須加注對新增店鋪的開店策劃、人員培訓、店務管理等項目支持。
5)、關于經銷商店鋪核銷規(guī)定
A、自店鋪開業(yè)后2個月內核銷補貼總額的50%,二次核銷時間為開業(yè)后的第13個月核銷剩余部分(分兩次沖賬);
B、凡終端店鋪經營不滿兩年(A1類店鋪三年),由各經銷商主動向總公司提交關店報告,如果未提交關店報告自行關閉店鋪者,一經核實將給予至少3倍補貼總額/店的處罰。
6)、店鋪必須嚴格按照總公司裝修手冊標準進行裝修,驗收不合格的店鋪,總公司一律不給予核銷。
7)、專賣店必須只經營童天品牌系列產品,特殊情況需提前申請。如發(fā)現店鋪有經營其他品牌產品,則取消本店所有補貼支持,且給予經銷商2萬元/店罰款。
(四)、二次整改店支持政策
在原店基礎上擴大營業(yè)面積(單開間改雙開間以上),可按新開店鋪對應標準補貼執(zhí)行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