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標準委日前批準發布的《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》強制性國家標準從2016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,對童裝頭頸、肩部、腰部等不同部位繩帶作出詳細規定。規范發布已近3周,市面上的產品是否符合現行標準?距離新標準還有多遠?銷售人員和消費者對新標準知道多少?帶著疑問,記者進行了走訪。
國家質檢總局、國家標準委5月26號批準發布強制性國家標準GB 31701-2015《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》。該標準對兒童服裝的安全性能進行了全面規范,將有助于引導生產企業提高兒童服裝的安全與質量,保護嬰幼兒及兒童健康安全。迄今為止,標準發布已近3周時間,《服裝時報》記者在走訪北京市各大兒童服裝超市和商場時,現場詢問了幾十名家長和銷售人員,她們對于新標準幾乎一無所知。
不僅如此,雖然自2012年8月1日起,不符合GB18401-2010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》的紡織產品禁止生產、銷售和進口,但《服裝時報》記者走訪中卻發現,現在市面上的不符合國標的童裝依舊大量存在。
標準不受關注
《服裝時報》記者在采訪中發現,雖然新標準已經出臺近3周的時間,但無論是消費者還是銷售人員對新國標卻依舊不甚了解,很多商店的銷售人員壓根不清楚新標準,面對《服裝時報》記者的詢問,給出很隨意的解釋。
在一些大型商場的童裝專柜,在售的嬰幼兒品牌,像Kappa Kids、Curlysue、Adidas Kids 等品牌服裝標牌上大多數都標有GB18401-2010,但也有的品牌模糊標示。在Teenie Weenie專柜,在售服裝的標簽上僅標示GB18401,讓人無法分清是執行的2010還是2003的標準,而且也沒有A、B、C類和“嬰幼兒用品”的標示。面對《服裝時報》記者的詢問,銷售人員表示不清楚,在《服裝時報》記者進一步解釋國標之后,銷售人員表示,她們銷售的都是100厘米以上的服裝,沒有3歲以下的,而且都是合格品,對于新標準則表示不知道。對此,業內人士表示,雖說不銷售100厘米以內的服裝,但品牌生廠商這種做法其實也是欠妥的。現在3歲以內有些孩子身高已經超出100厘米,雖然還屬于嬰幼兒,但是購買的衣物卻達不到嬰幼兒標準,因此建議以后修改標準時,將身高范圍擴大。
在巴拉巴拉專柜,《服裝時報》記者打開一件紗裙的腰帶,其超出裙擺的底部大概十幾厘米。而新標準在機械安全方面,對童裝頭頸、肩部、腰部等不同部位繩帶作出詳細規定,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。此次新規還提出,用于系在腰部的繩帶在未系時,不應超出服裝底邊,也就是說,兒童裙子腰帶的長度不得長于裙子底部。對于《服裝時報》記者提出的問題,店員說:“這不是還沒有施行嗎?”在《服裝時報》記者的走訪中,發現這是一個普遍的現象,部分帶帽T恤,身高不到1米的幼童所穿,頭頸部不僅有繩帶設計,而且繩帶自由端伸出長度也有十幾厘米長,早超出了強制標準的限值。
而在路邊的一些小店內銷售的所謂“品牌童裝”,標簽上更是沒有新規要求注明的各項安全信息。在一些外貿童裝店里,《服裝時報》記者發現所有衣服的吊牌除了標價外,僅附帶簡短外文,連成分標簽也沒有,絕大部分銷售人員都不知道A類與非A類區別,更沒有人知道新標準。
同樣對新標準懵懵懂懂的還有家長。在麗嬰房,《服裝時報》記者見到正在為2歲的女兒選購服裝的王女士,當《服裝時報》記者問她是否知道嬰幼兒服裝新標準時,她表示從沒聽悅過。“我給孩子買衣服主要看款式,看是不是純棉的,然后價格合適就會買。”據《服裝時報》記者觀察,不少家長在選購童裝時對標牌的關注僅限于了解材質和價格,其他就是看款式,還有摸上去的手感,而很少關注標牌,對于“A類”“B類”“C類”,更不清楚具體指的是什么。
對標準認知不一
“我認為新標準對于一直遵守各類標準的品牌企業沖擊會小一些,對非品牌企業來說壓力可能會很大。”無錫市日月童神服飾有限公司品質部經理魏澤學如是說,“對于規范童裝市場是一件大好事,以后家長買童裝就更放心了。”
某童裝店老板向《服裝時報》記者談到,很多童裝的吊牌一般都做不到完全規范,能按照標準來做的可能只占一小部分。“多數家長選衣服只要是純棉的就行啦,其他很少在意。”她表示。的確,這些店家大都聲稱自家的嬰幼兒服裝純棉,家長也只是憑經驗感受一下而已。
“我買小孩衣服一般就看看款式和面料,并沒有關注到國家現在實行哪個標準。”童裝店常客劉女士告訴《服裝時報》記者,“其實買的衣服也擔心甲醛什么的不合格,回家多洗幾遍,太陽下曬曬就可以了。”
在業內人士看來,作為我國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(童裝)的強制性國家標準,新標的發布必將對整個童裝市場帶來深刻影響。質檢總局新聞發言人介紹,該標準將有助于引導生產企業提高童裝的安全與質量,保護嬰幼兒及兒童健康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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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質檢總局、國家標準委5月26號批準發布強制性國家標準GB 31701-2015《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》。這是我國個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(童裝)的強制性國家標準,標準將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實施。
鑒于嬰幼兒和兒童群體的特殊性,該標準在原有紡織安全標準的基礎上,進一步提高了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各項安全要求,安全要求全面升級。在機械安全方面,標準對童裝頭頸、肩部、腰部等不同部位繩帶作出詳細規定,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。在化學安全要求方面,標準增加了6種增塑劑和鉛、鎘2種重金屬的限量要求。同時,標準對紡織附件也做出了規定,要求附件應具有一定的抗拉強力,且不應存在銳利和邊緣。另外,該標準還增加了燃燒性能要求。
依據年齡不同,標準將童裝分為兩類,適用于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的為嬰幼兒紡織產品,適用于3歲以上,14歲及以下的兒童穿著的為兒童紡織產品。按安全要求的不同,標準將童裝安全技術類別分為A、B、C三類,A類,B類次之,C類是基本要求。且要求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,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,非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C類要求。標準同時要求童裝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安全類別,嬰幼兒紡織產品還應加注“嬰幼兒用品”。今后,消費者在選購童裝時,可以以使用說明上標明的安全類別作為參考。








